刺史,意为“刺探民情”的“探吏”,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公职人员。起初唐朝设长史,后来逐渐演变为“刺史”,刺史是一个政务官职,通常是在州、郡一级的政府当中坐镇的官员。刺史的职责主要是巡察、探访,而且在早期比较重要,到了后来,随着王权的加强,地方上的刺史已经逐渐淡出政治的舞台。如今,“刺史”一词已逐渐淡去,而各地的高级官员往往担当着类似的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