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0日,最新颁布的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,给广大事业单位员工带来了新的面貌。该条例共计8章58条,全面规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方方面面,其中还新增了不少实质性内容。本文将重点解析人才评价机制部分内容,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该条例的实施效果。
根据条例规定,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。同时,加强员工职业能力培训,建立健全人才引育机制,实行分类指导、分层推荐、分步实施的用人工作程序。
在人才引育机制中,最重要的是人才评价机制。条例规定: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人员特长,合理确定评价方式和指标,与用人性质、专业技能、职务级别等相适应,确保公正科学。
事业单位人才评价应采取综合评价和分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。综合评价既考量职业素养、工作业绩,也考评潜力、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。分类评价包括:基本能力分类评价,异地工作分类评价,出国出境分类评价,科研创新分类评价等,为人才评价提供科学参考,保障评价的公正性。
在推进事业单位人才评价时,还应强调质量导向,实行分类促进、精准施策。同时,鼓励用人单位提高工作环境待遇,实施激励机制,提高员工积极性,促进事业单位和员工实现共同发展。